✈️ 航班時間
此為本行程預定的航班時間,實際航班以團體確認的航班編號與飛行時間為準。
去程
2026/12/09(三)|中華航空 CI061|23:10 台北(桃園) → 07:30 +1 法蘭克福
回程
2026/12/15(二)|中華航空 CI062|10:35 法蘭克福 → 06:15 台北 +1 (桃園)
🌟 行程特色
聖誕市集
每年12月,當白雪覆蓋大地,歐洲的城鎮總是充滿著濃厚的節慶氣氛,不論大人小孩皆引頸期盼著聖誕市集的到來。
- 慕尼黑聖誕市集:11/23~12/24。
- 羅騰堡聖誕市集:11/24~12/23。
- 法蘭克福聖誕市集:11/23~12/22。
- 史特拉斯堡聖誕市集:11/20~12/24。
- 每個城市聖誕市集開始及結束的日期皆不同,恕無法保證可全數參觀。
- 日期及圖片僅供參考,實際情況以現場為主。



世界文化遺產:新天鵝堡
座落在群山環抱之中,矗立在石山高原上,背一面清澈透明的湖水,鳥瞰四周緩緩起伏的樹林,幽靜的自然景色與新天鵝堡夢境般的外貌相互輝映。每個人都應該有一座自己的城堡,讓時間在城堡裏不再擁有任何意義,讓夢在城堡裏自由飛翔。



世界文化遺產:史特拉斯堡
- 史特拉斯堡:伊爾河畔矗立著被紅花綴滿的木質結構建築木造屋和露天餐廳,彷若走進中世紀的童話世界。
- 主教座堂(聖母院):法國著名作家雨果曾以《集巨大與纖細於一身令驚異的建築》來形容它;歌德則將之評為:莊嚴高聳、廣袤的上帝之樹。


德國古城巡禮
- 海德堡:因拍攝電影《學生王子》而聞名的大學城,兼具歷史與現代融合的城市;安排參觀卵石覆蓋的市集廣場、聖靈教堂、市政廳。
- 羅騰堡:素有《中世紀的珠寶》之稱,充份保持著中世紀、文藝復興時期城市的風貌,而馬克廣場、市政廳、古時鐘等皆是重要的景點。



亞爾薩斯風情
科瑪:佈滿了各種不同顏色的花草與半木造屋,鵝黃、水藍、草綠各色爭艷。

世界文化遺產-威斯教堂
天花板的濕壁畫是登峰造極的精品,運用高超的繪畫技巧在一個平面上畫出立體的感覺,令人眼睛為之一亮,於18世紀德國宗教建築中最崇高傑作,被稱為《巴伐利亞草原奇蹟》。


壁畫村
奧伯拉瑪高(壁畫村):位於德國羅曼蒂克大道的南端,德國最高的山峰楚格峰和最著名的童話城堡新天鵝堡之間,以壁畫、木雕、耶穌受難劇三項特色聞名於世。


📱 規格說明
- 含導覽耳機
- 全程導覽耳機每人一副、保證使用全新耳塞式耳機,不重覆使用,無衛生的疑慮;行程結束後,您可帶回家繼續使用。
- 耳機主機體及隨身收納袋請於返國時交還給導遊人員。
- 如有遺失之狀況,需賠償每台機器費用NT2000元。
- 贈多項好禮
- 行李束帶每人一條(恕不挑色)。
- 轉接插頭每人一個(視旅遊目的地贈送雙孔/三孔插頭)。


📅 每日安排
D1|台北(桃園)→法蘭克福
餐食:X/X/機上|住宿:機上。
D2|法蘭克福→海德堡→海德堡古堡→史特拉斯堡→史特拉斯堡主教座堂(聖母院)→邊境小鎮
餐食:機上/德國豬腳風味餐/敬請自理|住宿:Hilton Strasbourg/7Hotel&Spa/B&B HTL Strasbourg Nord Schiltigheim Lac 或同級。

D3|邊境小鎮→科瑪→最美鮮花小鎮埃吉森→蒂蒂湖→夜宿黑森林區域
餐食:飯店早餐/敬請自理/鱒魚+黑森林蛋糕|住宿:Holiday Inn Villingen Schwenningen/Hofgut Sternen 或同級。

D4|黑森林區域→新天鵝堡→威斯教堂→南德小鎮
餐食:飯店早餐/德式鄉村烤雞風味餐/中式六菜一湯+水果|住宿:Best Western Plus Hotel Füssen/Luitpoldpark Hotel/bigBOX Allgau Hotel 或同級。

D5|南德小鎮→奧伯拉瑪高(壁畫村)→慕尼黑→BMW世界BMW Welt→慕尼黑市區觀光
餐食:飯店早餐/中市六菜一湯+水果/敬請自理|住宿:Leonardo Hotel Munich Arabellapark/Leonardo Hotel & Residenz München/Leonardo Hotel Munich City Olympiapark 或同級。

D6|慕尼黑→羅騰堡→法蘭克福→羅馬廣場
餐食:飯店早餐/中市六菜一湯+水果/敬請自理|住宿:Novotel Frankfurt City/Best Western Plus Welcome Hotel 或同級。

D7|法蘭克福→桃園
餐食:飯店早餐 或 簡易餐盒/機上/機上|住宿:機上。
D8|桃園
餐食:機上/X/X|住宿:溫暖的家。
📝 訂購須知
★ 為確保您有一趟美好的旅行,報名前請務必詳閱以下內容
給予服務人員小費是全世界通行的社會習慣之一,在國外旅行大多有付小費的習慣,是一種風度的表現。本行程不包含領隊、導遊、司機服務費:每位貴賓每日12元(歐元)×天數。例如:10天團體共計120歐元,以此類推………
- 房間小費:每房1~2歐元。
- 行李小費:每人每件2~5歐元。
行前必讀
- 建議旅客於啟程前自行投保旅遊防疫、海外醫療等保險,以建立周全保障。
- 相關出入境限制規定,依本國與旅遊行程當地政府規範為主,本公司將依最新規定滾動式調整出入境說明事項。
- 提醒您,須遵守旅遊目的國之防疫規範與返臺後之本國檢役措施。
- 旅遊行程當地政府規定:挪威、瑞典、芬蘭、丹麥、冰島,當地政府已取消COVID-19之入境限制,旅客入境無須出示任何證明。
- 根據歐盟規定,民眾若攜未滿14歲的兒童同行進入申根區時,必須提供能證明彼此關係的文件或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書,而且所有相關文件均應翻譯成英文或擬前往國家的官方語言。建議客人上網查戶政事務所辦理英文戶藉謄本(申請英文戶謄至少需六個工作天)。
參考網址: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cp-01-63-4a56f-1.html
為考量旅客自身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他旅客之旅遊權益,我們特別請您配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利。
行程提醒:
- 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6人以上(含),最多為45人以下(含),台灣地區將派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
- 因本行程為團體旅遊,為確保全團旅遊品質及其他旅客的權益與安全,若您有行動不便的情況(如坐輪椅、拄拐杖或其他行走困難的情形),請勿報名此團體旅遊。若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報名,本公司有權取消您的參團資格,並要求您賠償因取消所生之費用。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符合下列狀況之貴賓,請務必於報名時主動告知業務人員,讓我們為您提供專業的建議及安排。若在出發前7個工作日內臨時提出需求,將可能收取必要費用。
- 年滿70歲或行動不便之貴賓,且無親友陪同者。
- 未滿18歲,且未與法定代理人一同報名參加旅遊行程者:須將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提供給法定代理人簽名,報名始為有效。
- 孕婦:懷孕旅客需主動告知懷孕週數及胎數,並隨身攜帶醫師開立註明預產期診斷證明文件,懷孕27週以上(各家航空公司規定週數略有不同,請旅客依照參加的行程所搭乘的航空公司規定)之旅客,需於3個工作天完成申請,備妥「適航申請書」、「診斷書」,經由航空公司醫務部門審核,同意適航後方可搭機。航空公司不接受懷孕36週以上單胞胎及懷孕32週以上多胞胎孕婦搭機(各航空公司規定略有不同)。若因旅客隱瞞自身孕期或身心狀況,導致航空公司航程受影響,因而產生之成本,航空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 攜嬰幼兒同行者。
- 特殊餐食者(如素食餐):海外團體餐食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建議自行準備罐頭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
- 單人報名者:飯店房型以兩人一室為主。單人報名者,本公司將盡量安排同性別旅客同房;若指定單人入住,請按房型補足單人房價差,實際價差費用以當團說明公布為準。
- 特殊住宿需求:旅客如需求特殊房型、樓層、非邊間或連通房等,我們將向飯店提出,但無法保證飯店一定提供,最終之情況需於辦理入住時使得確認。
- 三人房或加床:請事先提出需求,但歐洲飯店三人房大多以加折疊床或沙發床為主,室內活動空間會減少;且部分飯店並無法提供加床服務,則需補單人房差,或與其他客人併房住宿,敬請知悉。
- 役男:須向相關主管機關申請出境許可。
- 非本國籍旅客:本行程所載之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您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請自行查明相關規定,並事先請告知您的業務人員。
- 本行程為團體旅遊,誠請各位貴賓遵守團體集合時間。
- 為顧及旅客之人身安全,恕無法接受於旅遊期間脫隊之要求;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建議您選購套裝自由行。
- 為維護旅遊品質及貴賓權益,在不變更行程內容前提下,將會綜合當地實際食、宿、交通等情況,為貴賓們調整並妥善安排旅遊行程順序,實際安排依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旅遊期間若遇塞車、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影響,將以行程安全順暢為考量,斟酌調整餐食及旅遊行程,請貴賓們諒解。
航班行李:
- 請於班機起飛前3~4小時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 領隊或送機人員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協助完成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
- 託運行李規定各航空公司依行程和搭乘艙等不同,免費託運行李計算方式:中華航空、長榮航空及星宇航空飛往歐洲航班每位可託運兩件各限重23公斤的行李,單件長寬高總和不得超過158公分;另可手提一件限重7公斤的行李,長寬高不可超過56X36X23公分。若超過規定額度,旅客需依航空公司規定額外自付加收費用。(實際仍請依航空公司公告為準)
- 進入海關後,請掌握免稅品購物時間,勿耽誤登機。
- 團體座位由航空公司安排,無法確認座位相關需求(如靠窗、靠走道、座位相鄰等)。如您有相關機位需求,航空公司將視航班狀況提供線上付款選位服務,可洽業務人員詢問。待團體機票開票後可提供訂位代號或票號,供您上航空公司官網線上付費選位。(註:航空公司保有座位調整最終決定權,選位成功仍可能被航空公司調整座位。)
住宿飯店:
- 本公司對同等級之飯店入住選擇有最終決定之權利。
- 各國飯店因公共安全因素,多有禁止於房間內吸菸規定,若因個人行為而產生罰鍰,則個人須自行負擔。
- 部分飯店房內有提供電熱水壺,僅供入住旅客煮水用,不可放入任何物品(如:咖啡粉、茶葉、火鍋料、泡麵…等),並切勿將熱水壺置於電磁爐上加熱;電湯匙因電壓轉換問題,容易造成飯店跳電,請避免攜帶。
- 所有飯店設備,如有使用方面之疑問,請務必詢問領隊或飯店人員,否則造成危安問題或毀損時,須負相關責任。
- 考量安全問題,房間內請避免使用多插頭延長線,以免電壓負荷過大。
- 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 房間內的吧台上零食、冰箱內酒類及飲料等,皆需付費,退房時需至櫃檯結帳。
- 歐洲部分地區飯店為傳統式鍋爐加熱供水,若同時間多人盥洗,可能無法供應足夠熱水。且大部分飯店浴室地板無排水孔,溫馨提醒:請勿泡澡以免水溢出,且於浴缸內盥洗時,也務必將浴簾放入浴缸內,避免水滲出浴缸外及弄濕地毯影響樓下房客,若未能遵守導致滲水,飯店將求償必要之費用。
- 歐洲地區響應節能環保,多數國家對空調設定相應規範,部分地區飯店需室外氣溫達到各區規範溫度才會啟用空調設備,且空調溫度需依照政府規定維持在節能範圍內。特殊地區(如歐洲古城、山區)日夜溫差大,白天炎熱,入夜後涼爽,因此飯店房間僅設置冬天必備之暖氣,夏季無冷氣設備,敬請諒解。
安全守則:
- 行程進行期間,請遵守領隊所宣布的事項,聽從工作人員指揮並注意自身安全。針對未由領隊特別指示的事項,也請旅客自行注意,務必保持安全意識,留意可能的危險。夜間或自由活動期間如欲外出等,請告知領隊或團友,並應注意安全。
- 孕婦及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其他等慢性疾病的旅客,請衡量自身狀況,請勿勉強參加具有刺激性的活動,如:水上活動、溫泉…等,避免增加身體負擔。
- 搭乘船隻或前往戲水請務必穿著救生衣,並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 財物及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並隨身攜帶,勿放置行李箱內、飯店房間或車上。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
- 建議旅客自行攜帶常備藥品。如:胃腸藥、感冒藥、暈車藥、個人慣用藥品…等;若有特殊藥物,請提前告知業務並攜帶藥物相關證明文件。
- 上、下遊覽車或遊覽觀光區時,慎防搶劫或扒手,錢財或護照等貴重物品務必慎重保管。離開飯店或遊覽車時,請仔細檢查隨身物品以免遺失。
歐洲地區保險法規明定,旅遊團體所使用的遊覽車對車內的旅客(依團體名單)人身安全保有意外險,但對旅客所存放於車上的行李或私人物件,不負遺失或損壞之賠償,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置於車上若有遺失或遭竊是無法尋求賠償的。住宿飯店中,若旅客離開房間,對置放於房內之行李或物品亦不負帶保管的責任,若有貴重物品,請存放在飯店之保險箱。
退稅規定:
- 請您在進入商家購物前先確認商家是否有提供退稅服務,可經由商家是否有貼「Globe Blue」、「Tax Refund」的貼紙或是詢問工作人員。
- 在您選購完成進行結帳時,請自動出示您的護照予結帳人員,結帳人員會將退稅單給您,這裡您必須要親筆簽上您的姓名。請您務必將收據、退稅單保管好,直到您要離境時。
- 在機場要離境時,請您將購買的物品、收據、退稅單一併出示給退稅櫃檯的工作人員,待確認無誤後會在您的退稅單蓋上印章。
- 領隊與旅行社不負退稅成功與否之責任,本團領隊會於離境現場,協助旅客辦理退稅手續,以維護所有旅客的退稅權益,惟領隊無法擔保或決定退稅是否成功。
- 領隊宣達或解釋退稅流程時,請旅客務必仔細聆聽並留意講解,有關退稅所需齊備之單據,請旅客務必妥予保管並保留齊全。茲因領隊不對旅客負擔退稅成功與否之責任與義務,如退稅所需單據有缺漏、蓋章不齊全、郵遞中單據不慎遺失、申辦中遭海關拒絕蓋章、或有其他因素導致退稅失敗時,旅客須自負責任,敬請知悉。
- 旅行社所提供之說明僅供參考用,如各國退稅規定、退稅金額有所變動時,悉知該國最新規定為準。
※護照注意事項:
- 護照不得有汙(破)損、缺頁、擅自增刪、塗改、加蓋圖戳、或擅貼貼紙。
- 護照效期須至少有「自返國日起算六個月以上」之效期;並且護照內空白頁至少有2頁以上。
- 特殊身份(例:軍警人員、役男…等),出國須申請許可之職業,出國前請務必經相關單位申請「出境許可」(出國當日請務必攜帶相關文件備查)。
- 役男(即自1月1日起算已屆十九歲之年,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於短期出國前,應持護照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出境許可」,或從內政部役政署官網,線上申請出境核准。
- 護照末頁如有「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註記者,於身份改變或退伍後,須持相關證明或退伍令及護照,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其辦事處辦理「註銷註記」,方可出國。
- 所持有之中華民國身分證登載內容已變更者(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受管制入出境身分等),而與原有護照登載內容不同時,或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時,皆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 所持護照如曾向警政單位申報遺失備案者,則原護照已無效,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申根免簽證說明:
- 即日起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赴歐盟申根國享有免簽證優惠。(護照需有半年以上效期)
- 本行程所載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客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並請告知您的服務人員。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其他:
- 役男出境注意須知
- 役男定義:役男係指年齡屆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36歲之年12月31日止,「尚未履行兵役」之具我國國籍在台灣地區曾設有戶籍男子。
- 年齡計算:當年-出生年(例:民國106年-87年次=19歲,87年次出生之役男,於民國106年期間,兵役年齡皆為19歲)。
- 須親自事先向相關(主管)機關單位申請短期出境許可,有關役男申請流程、法令限制,相關應備文件或申請許可之認定,均應依政府機構或現行法令規範辦理。
- 内政部役政署網站(網址:https://www.nca.gov.tw/)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址:https://www.boca.gov.tw/)
- 若有未盡之處,悉依役男出境相關法規、主管機關函釋或公告辦理。
- 雙重國籍或非中華民國國籍者
- 本行程關於護照、簽證相關規定之說明,均係針對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擁有雙重國籍、或持非中華民國護照者,請先自行辦理並查明所持護照入境「旅遊地」及再次入境台灣之簽證及相關規定;如您具備前述情況者,請於報名時即告知您的服務人員前述資訊。
- 持非中華民國護照再次入境台灣相關資訊,請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查明(網址:https://www.boca.gov.tw/)
- 語言:依各國語言為主(法語、德語、義語、西語…等)。
- 貨幣:貨幣單位為歐元,紙幣分別為500、200、100、50、20、10及5歐元…,硬幣分別為1歐元、2歐元、50分、20分、10分、5分、2分及1分等….。匯率:請參考台灣銀行網站(https://rate.bot.com.tw/)。
- 時差:格林威治標準時間+1小時,夏季(4~10月)比台灣慢6小時,冬季(11~3月)比台灣慢7小時。
- 電壓:電壓為220~240伏特,插座為雙孔圓形。
- 氣候:西歐國家屬於溫帶海洋性氣候,東歐屬於溫帶大陸性氣溫候;平均溫差較西歐來得大。夏季(4~10月)平均約14~30度,冬季(11月~3月)平均約-2~12度。實際氣溫請依出發前天氣預測為主。
- 電話通訊:
- 在台灣打電話到該國(室內電話):台灣國際冠碼002+該國國碼+城市區域碼(0不需輸入)+電話號碼
- 在台灣打電話到該國(手機):台灣國際冠碼002+該國國碼+電話號碼(第一碼0不需輸入)
- 在該國打電話回台灣(室內電話):該國國際冠碼+台灣國碼(886)+城市區域碼(0不需輸入)+電話號碼
- 在該國打電話回台灣(手機):該國國際冠碼+台灣國碼(886)電話號碼(第一碼0不需輸入)
- 風俗民情:歐洲習俗的差異性,需要多加以注意,所謂「入境隨俗」,尊重他國的習慣是非常重要的。歐洲各國政府很重視古蹟之保護,是以大部份觀光景點均要求遊覽車停在外圍,貴賓們須步行至該景點,故建議您鞋子以輕便舒適休閒隻鞋子為主。
- 上、下遊覽車或遊覽觀光區時,慎防搶劫或扒手,錢財或護照等貴重物品務必慎重保管。離開飯店或遊覽車時,請仔細檢查隨身物品以免遺失。
歐洲地區保險法規明定,旅遊團體所使用的遊覽車對車內的旅客(依團體名單)人身安全保有意外險,但對旅客所存放於車上的行李或私人物件,不負遺失或損壞之賠償,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置於車上若有遺失或遭竊是無法尋求賠償的。住宿飯店中,若旅客離開房間,對置放於房內之行李或物品亦不負帶保管的責任,若有貴重物品,請存放在飯店之保險箱。
出境注意事項:
- 貨幣限制:
新台幣:現金不超過100,000元。
外幣:總價值現金不超過美金10,000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人民幣:現金不超過人民幣20,000元。
如所帶之現金超過限額時,應主動向海關申報。
國外使用信用卡消費非常方便,避免攜帶過多現金之風險,建議可多利用信用卡消費。 - 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限制:
為維護飛航安全,凡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實施管制。
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要放入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
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
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檢查,前述之透明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防狼噴霧劑不得隨身或手提攜帶上機;搭乘港澳班機亦不可托運。
鋰電池禁托運規定:
- 為免鋰電池短路起火而引發飛安意外,全球航空業規定,行動電源及手機、相機等電子產品之鋰電池僅能放在手提行李中,不可托運,且必須符合一百瓦小時以下的規格限制。若惡意違規者,最多可依民航法處以兩萬元到十萬元罰鍰。【行動電源攜帶規定請參閱】
- 於中國大陸(包含港澳地區)入出境/轉機:
禁止攜帶無廠牌及無標示說明的行動電源,相關規定如下每人最多限帶2個行動電源,且總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如超過100Wh須經航空公司核准才可攜帶,敬請注意。
自2025年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的行動電源搭飛機。(註:“3C標識”為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識)【3C標示請參閱】
入境注意事項:
- 可以帶什麼?攜帶物品及免稅品限制
- 台灣禁止攜帶電子菸及電子菸產品入境。
- 年滿18歲之入境旅客隨身攜帶酒類免稅數量為1.5公升。
- 年滿20歲之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類免稅數量為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
-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家用行李免稅物品(管制品及菸酒除外),其總值逾新台幣3萬5千元者,超出部分應予以徵稅。
- 每人可攜帶之3C產品以五部為上限。
- 除上述物品外,非處方藥、處方藥、中藥材、隱形眼鏡、具特定用途之化妝品等項目,皆有入境限額,請先行查明法規。
- 海關查驗行李時應予配合,超額物品誠實申報。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 勿接受他人託帶物品,以免在海關檢查時遭無妄之災。
- 團員若有私帶私貨之嫌,領隊有權拒絕隨團報關,以免影響其他團員通關手續。
- 哪些東西不能帶?禁止攜帶動、植物及生鮮產品
- 活動物:犬、貓、兔、禽鳥、鼠等。
- 動物產品:生鮮、冷凍、冷藏肉類及其製品(如香腸、肉乾、貢丸、餛飩、烤鴨等)、含肉加工品(速食麵、雞湯、含肉晶粉等)、蛋品、鹿茸、血清等生物樣材等,包含已煮熟、乾燥、加工、真空包裝處理之產品。
- 新鮮水果: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鍰。
- 土壤:含土壤、附著土壤之植物、自疫區轉運之植物及植物產品、活昆蟲或有害生物等。
- 肉製品:為防範非洲豬瘟,保護臺灣豬隻健康,旅客違規攜帶肉製品(含真空包裝)入境,將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
- 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 下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
- 旅客檢疫相關規定,可參考【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主題專區-入境旅客專區之「動物及植物產品檢疫」。
出國旅遊防疫安全:
- 出國前,可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查詢國際疫情資訊及防疫建議,或於出國前4至6週前往「旅遊醫學門診」接受評估。
- 旅途中或返國時,曾有發燒、腹瀉、出疹或呼吸道不適等疑似傳染病症狀,請於入境時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21天內,若有身體不適,請盡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
- 傳染病預防措施:
- 用肥皂勤洗手、吃熟食、喝瓶裝水。
- 有呼吸道症狀應配戴口罩。
- 噴防蚊液,避免蚊蟲叮咬。
- 不接觸禽鳥、犬貓及野生動物。
- 更多旅遊醫學相關資訊請查詢【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之「國際旅遊與健康」專區,或撥打防疫專線1922(國外可撥+886-800-001922)。
入境歐盟海關規定:
入境歐盟規定,旅客不得攜帶超過一萬歐元或等值外幣。隨身攜帶之精品因不同方式入境而有不同規定:若由機場港口入境,單項物品金額不得超過430歐元;若由陸路入境,單項物品金額不得超過300歐元,超過者必須主動向海關申報。
出境注意事項:
- 貨幣限制:
- 新台幣:現金不超過100,000元。
- 外幣:總價值現金不超過美金10,000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 人民幣:現金不超過人民幣20,000元。
- 如所帶之現金超過限額時,應主動向海關申報。
- 國外使用信用卡消費非常方便,避免攜帶過多現金之風險,建議可多利用信用卡消費。
- 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限制:
- 為維護飛航安全,凡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實施管制。
- 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要放入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
- 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
- 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 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檢查,前述之透明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 防狼噴霧劑不得隨身或手提攜帶上機;搭乘港澳班機亦不可托運。
鋰電池禁托運規定:
為免鋰電池短路起火而引發飛安意外,全球航空業規定,行動電源及手機、相機等電子產品之鋰電池僅能放在手提行李中,不可托運,且必須符合一百瓦小時以下的規格限制。若惡意違規者,最多可依民航法處以兩萬元到十萬元罰鍰。【行動電源攜帶規定請參閱】
入境注意事項:
- 可以帶什麼?攜帶物品及免稅品限制
- 台灣禁止攜帶電子菸及電子菸產品入境。
- 年滿18歲之入境旅客隨身攜帶酒類免稅數量為1.5公升。
- 年滿20歲之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類免稅數量為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
-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家用行李免稅物品(管制品及菸酒除外),其總值逾新台幣3萬5千元者,超出部分應予以徵稅。
- 每人可攜帶之3C產品以五部為上限。
- 除上述物品外,非處方藥、處方藥、中藥材、隱形眼鏡、具特定用途之化妝品等項目,皆有入境限額,請先行查明法規。
- 海關查驗行李時應予配合,超額物品誠實申報。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將處分沒收或罰鍰。
- 勿接受他人託帶物品,以免在海關檢查時遭無妄之災。
- 團員若有私帶私貨之嫌,領隊有權拒絕隨團報關,以免影響其他團員通關手續。
- 哪些東西不能帶?禁止攜帶動、植物及生鮮產品
- 活動物:犬、貓、兔、禽鳥、鼠等。
- 動物產品:生鮮、冷凍、冷藏肉類及其製品(如香腸、肉乾、貢丸、餛飩、烤鴨等)、含肉加工品(速食麵、雞湯、含肉晶粉等)、蛋品、鹿茸、血清等生物樣材等,包含已煮熟、乾燥、加工、真空包裝處理之產品。
- 新鮮水果: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鍰。
- 土壤:含土壤、附著土壤之植物、自疫區轉運之植物及植物產品、活昆蟲或有害生物等。
- 肉製品:為防範非洲豬瘟,保護臺灣豬隻健康,旅客違規攜帶肉製品(含真空包裝)入境,將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
- 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 下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
- 旅客檢疫相關規定,可參考【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主題專區-入境旅客專區之「動物及植物產品檢疫」。
出國旅遊防疫安全:
- 出國前,可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查詢國際疫情資訊及防疫建議,或於出國前4至6週前往「旅遊醫學門診」接受評估。
- 旅途中或返國時,曾有發燒、腹瀉、出疹或呼吸道不適等疑似傳染病症狀,請於入境時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21天內,若有身體不適,請盡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
- 傳染病預防措施:
- 用肥皂勤洗手、吃熟食、喝瓶裝水。
- 有呼吸道症狀應配戴口罩。
- 噴防蚊液,避免蚊蟲叮咬。
- 不接觸禽鳥、犬貓及野生動物。
- 更多旅遊醫學相關資訊請查詢【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之「國際旅遊與健康」專區,或撥打防疫專線1922(國外可撥+886-800-001922)。





